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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对审计风险的影响研究--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宝鼎科技为例

李金梦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对审计风险的影响研究--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宝鼎科技为例

李金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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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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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1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证券交易所发布问询后,上市公司应及时做出回复。2015年,其披露的发函数量逐渐增多,为 485 封,且种类增加,包括许可类重组问询函、定期报告问询函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交所共发出958封问询函。其中包括年报问询函297封,关注函521封,重组问询函81封,公告问询函59封,合计 958 封。年报问询函通常要求被审计单位回函,有时候也会要求审计师回函,那么审计师收到年报问询函并回函这一过程是否会降低相关审计风险呢?审计师审计工作是否可以借助年报问询函查找到有用的线索呢?这些都是本文将讨论的问题。 本文将分成五大板块。首先,本文会分析现有的关于问询函和审计风险识别以及两者关系的相关文献,在现有文献研究基础上明确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审计风险的定义,以为后文案例分析做理论基础。其次,通过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CNRDS数据库等资料分析目前的问询函现状,包括年报问询函的数量、关注重点、发函方式、审计师回复方式等。然后,使用案例分析法,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宝鼎科技并于2016、2017、2018、2020年收到问询函情况进行分析,讨论根据问询函问题可以识别出的审计风险,并结合该案例提出相对应的应对举措。 本文的研究方法为文献综述法、案例分析法、定量分析法。通过三种方法的结合力求总结出目前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函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对审计风险的影响。本文认为:交易所问询函蕴含重要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审计师可以借助年报问询函分析重大错报风险,识别检查风险,并实施相应程序降低风险。对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现状描述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宝鼎科技的案例分析,有助于资本市场上投资者、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主体对目前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现状有更清晰的了解。并从审计师角度、上市公司角度、监管角度提出意见,降低审计风险。

关键词

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函/审计工作/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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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审计

导师

孙毓璘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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