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我国国企混改进入新一阶段。针对新一轮混改,国务院于 2015 年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将分类改革和分层改革明确作为推进国企混改的基本路径。十九届四中全会亦指出,该阶段要“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如何最大程度调动非国有资本的积极性并将其先进管理理念与国有企业现有体制有效融合,是推进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点与难点,亟待分析与破解。 2005年以来,格力电器经历过数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国有资本始终保有控制权, 2019年格力电器再一次进行混改后,国有股东不再保留控制权,转变为国有参股企业的同时不再存在控股股东,并通过管理层的间接持股完成实质性混改。本文以格力电器 2019 年进行的混改作为代表性案例,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财务指标分析法,以期通过分析格力电器的实际案例,提炼出能为其他国有企业混改所借鉴的经验。 本文首先从引入战略投资者、国有股东放弃控股、管理层间接持股、构建多元控制架构四个维度梳理了格力电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路径,并深入剖析选择该路径的原因及具体实现形式。其次从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入手,阐述了格力电器混改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效果。再次,本文通过财务绩效、非财务绩效和市场绩效三方面反映混改对格力电器企业绩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研究发现: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格力电器转变为无实际控制人的国有参股企业,形成更加制衡的股权结构和完善的治理结构。混改后在财务绩效方面,格力电器短期、长期偿债能力均有大幅提升,反映运营能力的财务指标尚未得到显著改善,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有一定程度增强。非财务指标中研发投入力度加大,创新能力得到增强,渠道的多元化也扩大了业务的线上市占率。格力电器市场绩效亦受到混改的正面影响,显著增加了格力电器短期市场超额收益率,给投资者带来了收益。最终根据以上分析和研究结论,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政策建议,以期在新一轮混改背景下为国企选择混改路径、设计混改方案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