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ICT企业作为数字产业微观主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微观层面的创新主体,企业创新离不开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成为企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产业数字化的发展对引导和激励ICT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和企业价值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ICT企业需要把握和利用好传统产业数字化的机会窗口,促进传统产业与信息技术服务的深度融合,实现ICT企业价值创造。 本文以2011-2020年中国412家ICT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熵值法测算了省级层面的产业数字水平,并对发展现状进行评析。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实证检验了产业数字化水平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对企业技术创新是否在这一影响路径中起到中介作用开展了检验,并从动态角度分析了技术创新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同时对样本进行了企业所有制、企业规模、地区异质性检验以及稳健性检验。研究发现:(1)产业数字化对ICT企业价值具有正向激励作用。(2)产业数字化可以驱动ICT企业技术创新来提升企业价值。(3)技术创新对ICT企业价值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并且存在“滞后效应”。(4)异质性分析发现:从企业所有制来看,产业数字化对国有企业的企业价值正向驱动效应更大,而技术创新对民营企业的企业价值正向驱动效应更大;从企业规模来看,产业数字化对大企业的企业价值正向驱动效应大于小企业,而技术创新对小企业的企业价值正向驱动作用更强;从企业所在区域来看,在西部地区,产业数字化对企业价值的正向驱动效应更强。在东部地区,技术创新对企业价值的正向驱动效应更强。 本文的研究结论基于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提升企业价值提供了经验证据,这不仅可以丰富当前的文献研究,也可以为企业价值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同时,为加快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和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