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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研究——以梵净山区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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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是自然资源的博物馆,文化资源的承载体,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中保护等级最高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蕴藏了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生物种类,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已存在的村庄要进行搬迁,因此现存的村庄都位于缓冲区和试验区。贵州省自然保护区和乡村数量众多,地形地貌复杂,然而,在当前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如何协调乡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是实现自然保护区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本文的核心在于对目前集中于普通乡村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评价指标进行综合和拓展,通过建立评价体系对贵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进行评价,进而研究出贵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与优化策略,指导位于其区域内乡村未来的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以期能为实现贵州乡村的振兴贡献一份力量,为贵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个生态脆弱区的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经验和借鉴。 本文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具有代表性的4个村庄为实证案例,对其乡村人居环境的基本特征进行解读,分析出该地区乡村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根据已有的乡村人居环境相关研究,结合案例村庄的乡村人居环境现状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条例,运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李克特量表法、模糊综合评价法,以生活条件、生态资源、文旅资源、公共基础设施、产业业态五个方面为一级指标,以人均居住面积、常住人口中青壮年劳动力比例等22个二级指标构成贵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评价体系,并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分别赋予权重值,通过一致性检验,统一评价等级与评价标准,五个一级指标权重排序为:生态资源(0.5487)、文旅资源(0.2175)、公共基础设施(0.1323)、产业业态(0.0522)、生活条件(0.0439)。根据评价体系计算出案例村庄综合得分并对结果进行分析,最后根据贵州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乡村人居环境的整治目标与原则,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体上提出发展策略,再从生活条件、生态资源、文旅资源、公共基础设施、产业业态五个方面具体阐述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整治策略。 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案例村庄的生态资源丰富,村庄基本格局和肌理较完整,交通便利,但整体生活水平都不高,文旅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差别大,产业发展薄弱,保护区内村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2)得出4个样本村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评价得分排名为团龙村(3.7210)、桃花源村(3.3743)、快场村(3.1138)、坪所村(2.7650),其中团龙村、桃花源村和快场村评价等级为“良好”,坪所村评价等级为“一般”,案例村庄中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子系统发展水平不平衡,整体水平未出现“优秀”,说明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乡村人居环境适宜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在整治策略上,国家级自然抱保护区内村庄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框架下,积极挖掘生态景观和生态产品;协调各类发展规划,整合空间要素,形成统一的一张图规划管理依据;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产业支撑,提高农业产品类别的丰富度。

石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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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人居环境 适宜度评价 环境整治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硕士

土木水利

唐洪刚

2023

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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