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一生撰写了卷帙浩繁的文本和文献,这些著作涉及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他的思想。然而,相比于他的早期著作,他晚年撰写的“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在学界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少。现有的关于“人类学笔记”的研究中,《梅恩著作笔记》大都是作为“摩尔根笔记”的附属品出现的,鲜有学者将其作为独立的著作进行研究。而且学者们大都是将《梅恩著作笔记》放在“人类社会”、“法律”或是“世界历史”等层面进行宏观研究,而不是对文本本身进行研究。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放弃宏观角度的研究思路,转而从文本出发梳理并辨析梅恩和马克思的思想就是极有意义的一项工作,这将帮助我们更好地去贴近马克思晚年的思路和想法。 由于《梅恩著作笔记》是马克思写作的“批注”形式的文献,在著作中马克思主要是在摘录梅恩的著作,并没有留下成体系的思想,所以本文主要通过对比梅恩的思想来梳理马克思的批注。因此,本文主要采取了文本解读法和比较研究法。通过对比梅恩与马克思的观点以及马克思在《梅恩著作笔记》和“摩尔根笔记”等著作中的观点,本文整合了梅恩的观点,并挖掘出了马克思留下的批注的深刻含义。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之所以这样划分主要有三点原因:第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摘录《梅恩著作笔记》的重要线索;第二,梅恩的著作也包含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三个方面 的内容;第三,以这三个因素为标准可以合理划分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其中,“家庭”是“氏族社会”阶段的主要线索,“私有制”是“氏族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阶段的主要线索,“国家”则是“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演变的主要线索,梅恩通过描述三种因素的变化过程建立起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人类社会发展理论。马克思留下的批注主要也是按照这一思路展开的:马克思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分别批判了梅恩关于三者的描述,并就一些问题留下了自己的观点。因此,本文又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梳理梅恩的观点;第二,整合马克思留下的批注;第三,通过对比梅恩的观点来探究马克思的批注。 通过对梅恩观点的梳理和对马克思批注的研究,本文最终整理出了较为完整的梅恩在《古代法制史讲演录》(《早期制度史讲义》)中叙述的人类社会发展理论,同时还初步构建了《梅恩著作笔记》中包含的马克思的人类社会发展理论的框架。马克思在《梅恩著作笔记》中表达的核心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家庭是古代社会的基本组织,氏族是古代社会制度的基本环节,对古代社会的研究应当以氏族为出发点。第二,私有制与公有制并非是完全对立的,建立公有制也不是要完全消灭私有制。第三,东方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有完全不同的生产方式,因而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国家,东方国家需要有完全不同的道路。 遗憾的是,马克思在《梅恩著作笔记》中留下的批注虽然不足以构建一个完整的人类社会发展理论,他也没有指明东方国家应当怎样调整或改革自身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关系。但从《梅恩著作笔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晚年确实在进行关于人类社会的“宏大研究”,因而它对理解“晚年马克思”和人类古代社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相信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马克思的晚年研究成果会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