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正式施行,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已从理论层面正式迈向了实质性的制度层面。作为一项舶来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全面落地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障碍,需要结合现实需求进行不断完善。信用是贯穿个人破产制度全过程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个人破产制度实施效果的重要尺度,在信用视角下分析现阶段的个人破产制度,并借用信用机制进行优化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从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分析了个人破产制度的信用基础。理论层面包括个人破产制度的信用经济基础、秉持信用公平理念、以“诚实而不幸”为前提要件。现实层面则分为个人、社会、国家三个维度,分别论述了个人破产制度在助力信用重生、规制信用风险、完善信用治理方面的功能。 第二章分析了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发展状况和现阶段面临的信用困境。本章梳理了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脉络,总结了立法和司法现状,并提出了现阶段个人破产制度面临的信用困境,包括公众信用观念层面存在冲突,诚信识别机制比较模糊,破产失信行为缺乏法律规制,以及破产者信用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 第三章选取了个人破产制度较为发达的美国和英国,对其个人破产制度中的信用机制进行了介绍。首先是基于发达的征信体系,注重对破产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查,防止和减少破产欺诈;其次,在破产程序中,对破产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强化信用监管;此外,对于破产欺诈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最后,注重破产者的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英美两国破产法中的信用机制具有借鉴意义。 第四章基于前文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具体方案。首先是强化个人破产申请的信用调查,完善个人征信机制,实施个人财产申报登记;其次是完善个人破产的监管机制,优化监管体制,加强部门协作,创新监管手段;此外,综合运用信用奖惩机制,一方面要避免失信惩戒泛化,另一方面要增加守信激励措施;最后,要注重对破产者进行信用修复,深化信用修复内涵,丰富信用修复模式、扩展信用修复方式,以最大限度保障其信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