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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中的居住权撤销问题研究

唐艺真

个人破产中的居住权撤销问题研究

唐艺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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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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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破产制度与居住权制度在价值追求上存在内在冲突,居住权的设立对个人破产程序中具有重大价值的房产的变现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国目前唯一的个人破产试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专条规定了居住权在个人破产程序中的撤销。但是,居住权撤销的标准与权利行使方式为何、撤销后能通过何种途径进行救济,相关规定并不明确。 本文围绕个人破产背景下居住权撤销与救济相关规定的完善问题,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思路,从四个层面展开:首先,从个人破产与居住权制度的目标与价值追求出发,揭示出《条例》设定居住权撤销规定的缘由,进而引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即我国个人破产中的居住权撤销规定存在撤销标准与权利行使方式不明、撤销后救济途径缺失两大不足。 其次,针对现行居住权撤销规定的两大不足分别进行分析。对于个人破产中居住权撤销标准与权利行使方式不明的问题,本文以破产撤销权的相关文献与研究为基础,借鉴以德国《破产法》为首的域外立法经验,对居住权撤销标准的细化进行了分析,对居住权撤销的行权主体、方式与行权监督进行了论述;对于个人破产中居住权撤销后救济途径缺失的问题,本文以权利救济理论为基础,对救济对象的确定、救济途径的内容以及救济途径的选择等内容进行了论述,同时对其他相关难点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最后,总结全文,依据本文对我国个人破产中居住权撤销标准与权利行使方式、居住权撤销后救济途径的分析,以对《条例》中居住权撤销的规定的完善为目标,对我国居住权制度、居住权撤销相关规定以及居住权裁判设立、住房保障制度等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居住利益保障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提供建议。

关键词

个人破产制度/居住权撤销/权利行使/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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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李忆春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兰州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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