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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里书研究——以江南地区为中心

张玉洁

明代里书研究——以江南地区为中心

张玉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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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辽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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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里书是基于黄册里甲制度,为管理赋役册籍和田土推收过割而设的一种职役。宋元时期便有在基层造册催税的乡役。明代设置里甲组织控制基层社会,随着乡村社会和里甲制的发展,一些里甲内分化出专门书算会计,负责攒造赋役黄册的职役,也就是里书。里书的设置一般符合里甲编制规律,并同其他里甲职役一样前往县衙应役。明代基层书算职役体系遵照各地的基层组织以及赋役征收单位而建,因此基层书算群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有众多名称。对里书的考察,需要深入了解书算职役背后各地基层控制体系的演变过程。 里书的职能和选任方式,同明代基层社会控制制度和赋役体制的演变有重要关联。明前期里书的主要职能为管造赋役黄册,包括造册相关的户籍和田地的登记,以及协助里长催征钱粮、审编徭役。里书在里甲内由里长轮充或点佥。到了明中后期,里甲组织的基层控制功能逐渐削弱,黄册制度衰落,明代赋役改革折银的趋势,都促使着里书的职业化发展。在黄册失实攒造地方赋役册籍的过程中,里书逐渐垄断了赋役信息,赋役册籍的私册化是里书职业化的表现之一。一条鞭法为代表的赋役改革,看似削减了里书的审役权,赋役折银后官府对专业数算技能的需求增加,实际上强化了里书职权,而且培养出一批更为专业的书算群体。一条鞭法也促使书算职役本身的折并,其承充可以通过交纳顶首银的方式,揽纳多项书算役,这加速了书算职役阶层的世袭固化。 里书同县衙官吏、职役精英、乡绅、小民的互动关系,体现了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威间的互动。里书行使职权,需要建立县域人际关系网络,这一关系网包含了以乡绅为主导的非正式权力。地方官对基层的施政需要依靠里书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中介人,对里书等吏役在非正式权力下的寻租行为并不能真正从制度上解决。

关键词

明代/里书/书算群体/赋役制度/基层社会/里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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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历史学;中国史

导师

丁亮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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