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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研究--以S省A市为例

仓琳杰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研究--以S省A市为例

仓琳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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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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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互联网愈加普及的今天,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犯罪人利用不断更新的技术为被害人量身定做诈骗剧本,使被害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着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安定,威胁着社会的信用基础,同时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将活动范围延伸至境外,更是极大增加了办案机关的侦查难度。本文主要从被害人角度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研究,以期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的规律,并通过多方面的被害预防以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的可能。 本文选择S省A市公安局所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中的被害人作为研究样本,通过A市2018年-2022年共3382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接警数据,以及在当地进行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调查问卷,分析得出A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总体人口学特征为男性略多,年龄以18-40岁为主,初高中学历较多,多为无业人员、企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过程中,被害人多使用QQ、微信与犯罪人接触和沟通,转账则多通过银行(包括银行柜台、ATM机、手机银行APP);通过问卷对被害人上网习惯的调查显示,网络活跃度高且网络安全意识较差的人群更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害群体。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成因进行了探讨。运用前文所列被害人研究理论对被害人的个体因素进行分析,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人自身的防范意识缺失及认知偏差、行为暴露等原因导致被害人的被害性凸显,其次金融、电信网络运营商等行业自律管理与监管措施存在漏洞使得被害人处于被害高危情境中,缺失家庭成员关注、宣传防范不到位、对被害人救济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的微观及宏观社会因素,是最终导致被害人被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的重要因素。 最后,本文认为应分别从被害个体、情境、社会三个方面开展积极的被害预防措施,第一,促使被害人认识并逐渐减弱自身存在的被害性,增强防范意识、水平和能力;第二,增强金融、电信网络运营商等行业防范与监管力度,填补技术漏洞,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阻断诈骗信息的传播,及时切断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互动;第三,公众应及时关注身边亲友的动态,被害人应积极寻求身边人的帮助,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态势制定相应的反诈宣传策略,同时不断做好被害人救济工作,尽可能弥补被害人损失,通过个人、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被害人群构建防护网,以达到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实现被害预防的目的。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害预防/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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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硕士(法学)

导师

吕雪梅;王飞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建筑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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