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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生成与作用逻辑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分析

杜万宇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生成与作用逻辑研究--基于扎根理论的分析

杜万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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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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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我国环境领域的治理形式创新,自从实施以来极大的提升了环境治理绩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效果,深入研究其作用机制,分析其发生逻辑与作用逻辑,凝练和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话语体系,对推动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意义。基于扎根理论,在分析和研究中央环保督察文本资料与案例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政治势能—调适效能”的分析框架,对中央环保督察的生成逻辑和作用逻辑进行探索性研究。 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生成逻辑来看,其生成过程是政治势能作用的结果。一是酝酿趋势,十八大以来党的重要会议文件多次提及环境保护建设,塑造环境话语,最高领导人高度重视,为中央环保督察的实施营造了趋势;二是构建权势,从发文单位来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相关文件多是采取党政联合发文的形式,赋予了政策实施更高的政治位阶和政治意义,从领导机构来看,成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借助于党的权威“高位推动”;三是宣传造势,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实施之前与过程中,都通过媒体舆论、各级党委的宣传机构开展宣传教育,释放政治信号,吸引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度;四是形成认识定势,党政系统内通过学习环保相关会议与讲话精神形成对中央环保督察的观念共识,最后,借势成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嵌入地方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正式展开环保督察工作。 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作用逻辑来看,其运行过程在于借助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实现了对督察地方的组织调适,产生了调适效能。从组织内来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过督察前进驻与动员,凝聚地方注意力,使环境治理领域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目标相一致。在督察中,通过个别谈话、下沉基层等多种督查手段应用来减少信息不对称性,降低层级间信息传递的模糊性。通过检查地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保履责情况以及对环保失职人员追责的形式,重构地方党政环保权责结构。最后环保督察组借助自身的政治势能,推动地方成立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小组与整改小组,实现环保资源整合。从组织外来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利用信访举报的形式,横向吸纳信息,整合社会力量。总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过成立督察小组,实现了环境领域央地关系、党政关系、府际关系与政社关系的调适。 最后,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实施中治理手段和效果短期化、地方运动式应对与问责被消弭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要推动政治势能运用与常规式治理相衔接,激发地方政府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健全中央环保督察问责监管体系。

关键词

环境治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政治势能/组织调适/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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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行政管理

导师

马奔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山东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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