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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与对策研究

吴汶桐

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与对策研究

吴汶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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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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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高速发展,衍生出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使得现代经济活动更加灵活、敏捷、智慧,正因为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变革,带动产生与传统就业方式截然不同的新型就业模式,即新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发展,有效促进经济活动,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就业创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新就业形态在出行、快递、餐饮、交通、网购等行业广泛存在,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职业不断涌现,许多劳动者因为新就业形态的自由、灵活、弹性的特点作为职业选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新就业形态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也将是未来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重大趋势。但是,与传统就业方式相比,新就业形态呈现出平台化、碎片化、弱契约化、去劳动关系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监管难度大等问题也伴随产生。 本文以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为研究对象,探讨分析了当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原因、优化对策建议等。在研究中,对近年来国内外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进行分析整理,梳理分析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理清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劳动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等基本概念,运用社会保障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建立形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本文针对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对四川省、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梳理,开展成都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问卷调查、走访座谈,梳理形成劳动者权益有效保障不足、社会保障制度与新就业形态不相适应、多方协同治理缺失等方面具体问题,分析得出产生问题主要原因是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关系模糊、现有制度兜底保障存在痛点、协同保障作用发挥有限,进而从拓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基础性制度、健全协同治理综合监管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保障关爱作用提出对策建议,旨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让新就业形态真正成为就业创业的“蓄水池”。

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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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薛晓东/肖潇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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