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其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提供了基础的法律保障,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为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重大贡献。银行业在国家金融体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其发展状态直接关系到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对银行业的垄断行为进行监管极其必要。观之,中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特征,由于传统行政观念根深蒂固,改革不彻底,这在银行业市场竞争中造成了垄断问题。因此,需要健全系统、完备的银行业反垄断规制体系,以创造一个健康、公平、合理的银行竞争环境。 第一部分,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我国银行业反垄断第一案的案情介绍和新修法后对银行垄断行为的制裁,引出本文论点,为后文银行业的垄断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提供案例依据;第二部分,根据《反垄断法》解释垄断的概念以及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研究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成因,从而表达我国银行业需要进行反垄断规制的迫切及必要性;第三部分,以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现状为依托,提出我国银行业反垄断规制中所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完善我国银行业反垄断竞争发展机制,建立银行业竞争中立的政策导向、实行竞争评估的竞争推进机制来构建公平竞争的银行业市场,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反垄断政策与金融政策合理配合共同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健全银行业垄断行为规制的执法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