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进步,生死观念发生变化,当前已有少数国家和地区承认安乐死。我国实现安乐死制度合法化存在正当性和必要性,在伦理方面符合生命价值观的追求和人道主义情怀;在法律上属于生命权的一部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在社会层面人们对生命质量要求提高,安乐死需求增加。然而,由于安乐死制度有潜在杀人风险、易引发医疗隐患、受到传统伦理道德冲击、国内对安乐死认知存在偏差等原因,我国并未在实践中实现安乐死合法化。立足我国实际,根据域外国家安乐死发展经验,建议我国实现安乐死合法化,采取如下措施:在立法上规范安乐死,明确规定安乐死的适用对象、申请主体、执行主体和实施程序,从监督程序、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生死观教育方面作出构想,为安乐死实施提供保障,以期推动我国安乐死法制化,为晚期病人的生命尊严诉求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