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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安乐死的合法化

孔阳

论我国安乐死的合法化

孔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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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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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进步,生死观念发生变化,当前已有少数国家和地区承认安乐死。我国实现安乐死制度合法化存在正当性和必要性,在伦理方面符合生命价值观的追求和人道主义情怀;在法律上属于生命权的一部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在社会层面人们对生命质量要求提高,安乐死需求增加。然而,由于安乐死制度有潜在杀人风险、易引发医疗隐患、受到传统伦理道德冲击、国内对安乐死认知存在偏差等原因,我国并未在实践中实现安乐死合法化。立足我国实际,根据域外国家安乐死发展经验,建议我国实现安乐死合法化,采取如下措施:在立法上规范安乐死,明确规定安乐死的适用对象、申请主体、执行主体和实施程序,从监督程序、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生死观教育方面作出构想,为安乐死实施提供保障,以期推动我国安乐死法制化,为晚期病人的生命尊严诉求提供法律依据。

关键词

安乐死/合法化/生命尊严/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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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硕士(非法学)

导师

唐永春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黑龙江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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