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18年发布《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管办[2018]116号),提出“系统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着力集中统一管理”,在2018年底召开的全国机关事务系统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工作研讨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以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机关事务“一体两翼”发展方向。 就机关事务而言,集中统一管理是指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的原则,集中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能、统筹保障机关运行的管理行为。推进这一改革,契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外在要求与机关事务内在的政策需要。笔者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建立研究框架,选取泰安市为实例,对市级机关事务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改革进行研究与探讨。通过案例分析、文献研究、半结构式访谈等方法,从机构、职能、人员三个主要因素出发对泰安市机关事务的发展沿革进行了介绍。在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过程中,泰安采取了设立集中管理组织机构、整合管理职能、统一服务供给、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推进地方性机关事务制度政策的制定等举措,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管理机构条块分割情况依然存在、职能设置与工作实践需求不一致、资源集约效果不及预期、机关事务人才机构失衡等碎片化问题。 笔者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机关事务在“条”上未形成上下贯通的机制体制,部门间利益博弈始终存在,机关事务领域法律法规配套不完善以及机关事务外部、内部对该工作的认知保守落后。本研究认为,要解决市级机关事务在集中统一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要以整体性理论为指导,从健全集中统一管理体系、完善集中统一协作机制、夯实集中统一确立的法治依据以及培树集中统一的价值理念等四个方面着手,不断弥合机关事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碎片化问题,打通集中统一改革进程中的阻碍,推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的整体高质量发展,优质、高效保障党政机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