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道夫·阿恩海姆是一名美国的心理学家及美学家,他的美学理论在当代美学研究和艺术创作中常常被提及,也常常被作为知觉美学的代表。国内一直对其知觉理论进行正面研究,大多集中于其创新性和积极贡献,极少有对有效性的讨论。本文主要研究目标在于从心理学和美学结合的历史出发,探讨阿恩海姆的视知觉美学理论的形成过程,并依据一定的美学上的先入之见,分析阿恩海姆视知觉理论偏差产生的原因及结果,以此为基础指出其理论的有效性范围。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比分析法和多学科综合研究法,通过整理美学与心理学结合的历史梳理学科结合过程中的主要成就和缺陷,以此为基础分析阿恩海姆的美学理论。首先以心理学和美学出现较大变化的时间节点为分段依据,对心理学和美学结合与发展的历史进行梳理,分析阿恩海姆的理论如何继承与发展心理学与美学,在传统欧洲美学基础上做出了哪些改进。然后从审美知觉、审美对象和审美价值三个方面分析阿恩海姆的理论存在的问题:辨析审美知觉的概念,分析阿恩海姆在理解审美知觉上出现的偏差,把一般知觉与审美知觉直接等同的问题;分析阿恩海姆对知觉如何把握审美对象这一过程中存在的对审美对象过度简化的问题,以康德的形式主义美学、苏珊·朗格的情感美学为参照,分析阿恩海姆对形式和生命感的理解上的偏差;梳理审美价值的核心,并通过对比阿恩海姆对于审美价值的理解与传统欧洲美学的差异,直观地展示其理论在揭示审美价值上的不足之处。 阿恩海姆继承并完善了完形心理学的知觉场理论和同型论,提出了知觉力的概念,并应用在艺术的鉴赏上,在主观情感如何与客观形式对应的问题上提出了一个可能性。但阿恩海姆的理论存在一定的适用范围,只能用于解读一些抽象的形式艺术,视知觉动力也只涉及到审美活动中的感知阶段,不能够解释更深层次的精神活动。他对于审美环节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只关注到了审美活动中的感知活动;他对于审美知觉的理解也存在一定偏差,认为一般知觉与审美知觉不存在差别;他也忽略了审美价值中自我确证的获得和审美情感的升华。美学研究并不等同于知觉研究,有必要对知觉力理论的有效范围进行划定,这才能真正揭示出审美心理学的效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