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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河南疫灾及应对研究

王允锴

明清河南疫灾及应对研究

王允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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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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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疫灾历史不仅可以对古代政府的运转机制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还可以吸取古代的抗疫经验,对当今的抗疫活动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通过整理《明史》《明实录》《清实录》明清地方志等相关史料,对明清时期河南地区疫灾数据进行统计。在明代276年的时间内,河南地区发生疫灾年份为72年,共发生大小疫灾102次;在清代296年的时间内,河南地区发生疫灾年份为98年,共发生大小疫灾126次。河南地区疫灾发生的季节规律为春夏最多,秋季次之,冬季发生较少。空间维度上看,明代河南中部与南部疫灾发生频率最高,受疫灾影响最大;清代河南中部和西部成为疫灾的主要发生地区。 河南地区明清时期疫灾的发生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疫灾的发生与水灾、旱灾、蝗灾等自然灾害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也和战争、饥荒等社会因素密不可分。疫灾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人口的大量死亡,也会引发后续反应,诸如田地抛荒、经济凋敝等。疫灾当中,人们的心理也会异化,社会伦理道德荡然无存,“人相食”等现象屡见不鲜。面对频繁发生的疫灾,明清时期的官府通过调拨粮食、开设粥厂等方式赈灾,并设立了惠民药局、普济院等慈善医疗机构。民众在抗疫过程当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捐钱捐粮、帮助收敛尸骨等,通过这些方式支持抗疫活动。明清时期的社会风俗如喝生水、信仰鬼神等,容易导致疫灾的扩散与加重。从某些方面来说,当时的社会风气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许多人出于尽孝的想法潜心研究医术,挽救身染瘟疫的家人,推进了传统医学的进步与发展。 明清时期河南地方政府应对疫灾的措施也存在疏漏之处。尤其是在明清中后期,由于财政紧张、官员贪污等原因,仓储体系、医疗机构等日益废弛,难以发挥正常效用,出现了政府反应迟缓、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关键词

明清时期/疫灾地区/政府应对/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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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史

导师

谢宏维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江西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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