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声乐艺术主要包括了戏曲、民歌和创作歌曲,在创作和唱法中运用了中国本土的演唱方法和创作技法,也运用了一些西方美声唱法和西方歌剧的创作技法。在我国声乐发展的道路中,古诗词演唱与创作也成为了我国声乐艺术重要的一种形式,为我国的现代声乐又增添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向。《青玉案·元夕》诗词的创作来自于南宋有着“词中之龙”称呼的辛弃疾,是一首辛弃疾为数不多的婉约词作品。该词后由作曲家李砚创作谱曲成为一首艺术歌曲,此曲将词的文学美和乐曲的音乐美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以诗词重现在声乐作品中的形式,实现了文学作品的进一步传承,同时也拓展了古诗词艺术歌曲再创作的发展空间。作曲家李砚用音乐的形式诠释了词作者所流露出的情感表达,利用歌者在演唱中的演绎,表达了词作者当时政治失意下的愤愤不平。 本文针对作曲家李砚所创作的《青玉案·元夕》进行论述,探索了此曲各个音乐段落的演唱技巧,分析了作品整体的艺术性特征以及古诗词新形式的文化传承。文章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宋词《青玉案·元夕》的文本概述,分别包括了《青玉案·元夕》词的创作背景、诗词鉴赏以及作者所表达的情感。第二部分为《青玉案·元夕》的艺术特点分析,分别对歌曲创作背景、曲式调式、旋律、节奏、伴奏织体等方面进行了作品艺术特征的分析。第三部分为《青玉案·元夕》演唱技术的分析,分别在咬字、气息、位置、演唱的情感表达方面对该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阐释。第四部分为不同时期诗词二度创作的比较研究,该部分主要书写了古诗词与近代诗词被二度创作为声乐作品,两者之间的区别与特点,为文学和音乐提供了双重的发展之路。在研究和书写中希望可以对古诗词艺术歌曲能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在演唱作品时能有一个更好的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