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治理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影响治理的解释中,一类研究从制度层面出发,主要关注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建构对治理的决定作用。但制度对治理的作用是间接的,有条件的,并且有很强的内生性。另一类研究分析国家建立时的初始条件给治理带来的影响。这类研究则无法回答在相似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结构下的两个国家,治理水平为什么存在差异。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强大的政党在促进经济增长,维持政治秩序,增进民众福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国内的研究开始用政党制度化水平来解释国家间在上述议题上的差异,却少有人进一步追问造成政党制度化水平差异的原因。本文则试图向前追溯政党制度化水平差异的原因,以及向后探索制度化对治理带来的影响,从而形成完整的解释链条。 在本文提出的解释框架中,冲突类型是自变量,治理模式是因变量,政党制度化是重要的中介变量。本文认为执政党在政权建立初期面临主要冲突类型的不同,会造成执政党在制度化的方式和内容上的差异,这种差异使得执政党采取不同的方式治理社会,也就导致了治理模式和治理绩效的不同。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为案例,采用过程追踪法和比较分析法对三国执政党在政权建立时面临的冲突、制度化的过程以及治理模式进行梳理和比较,以检验冲突类型对治理结果的作用路径。 这一作用路径在三个国家中得到了较为清晰的呈现。新加坡独立初期在印马两大强国的夹缝中求生存,在国内人民行动党同时面临来自左翼政党的精英冲突和来自下层的阶级冲突。在这样的情形下,人民行动党一方面加强党内团结,另一方面发展基层组织和工会,加快推进党的制度化。在政策上实施多元融合的种族政策,通过党支部和人民协会等基层组织来服务选民。马来西亚在独立初期与印尼发生边界冲突,最终和平解决。巫统面临的精英冲突来自马共和其他族群政党,下层则是族群冲突频发的社会。于是马来精英们组成族群政党联盟,通过族群动员选民。在政策上,巫统在维护马来人特权的同时兼顾其他族群的利益,通过再分配政策减少种族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柬埔寨人民党则是在柬越战争中建立起来的,精英间武力冲突频发。在新政府成立后,洪森通过拉拢和胁迫等非制度化的手段将反对派精英纳入人民党的庇护网络,并通过工作组将下层群众组织起来。在柬埔寨的庇护网络中,受惠最多的是人民党高层和军队领导人以及商业大亨,底层民众生活并无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