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为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势在必行,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当前,小农户经营较为分散,交易成本高,市场风险高,导致小农户生产投资回报率低。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能够有效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提高林业专业化、组织化程度,打造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户收益。但如果单一从经济功能考虑,无法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效能,还应重视其在扩大农民组织网络,稳固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等方面的社会功能。因此,分析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社会资本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有利于丰富合作社增收理论、提高合作社社会功能、为促农增收提出有效政策建议。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农户行为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农业弱质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相关理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社会资本影响农户收入进行机理分析。其次,利用2018年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与未参与农户在农户基本特征、家庭资源禀赋、收入状况和社会资本等方面的差异;基于农户收入水平和收入地位两个方面,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和有序probit回归模型,研究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消除农户自选择偏差影响,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进行结果检验;利用Sobel-Goodman检验方法探究社会资本在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和农户收入之间发挥的中介作用。得出主要结论如下: (1)在494份有效样本中,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有178份,未参与农户有316份。农户参与积极性不高且林业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不强,促农增收效果不明显。(2)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对农户收入水平和收入地位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基于PSM检验,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对农户增收的影响结果具有稳健性。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带来了约22.9%的整体增收,同时,为农户带来约121.7%的林业增收。(3)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农户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社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社会资本,农户社会资本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显著正向影响农户收入。进一步证实了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通过增加农户社会资本来增加农户收入。 结合上述结论,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优化林业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提高经营效率;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社运营,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效应;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农民参社率;拓展多元化发展路径,提高林业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