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循环农业承载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核心理念,它是实现“双碳目标”和“两山理论”的重要抓手;资源高效循环又是循环农业发展的核心所在,带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在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近年来,农业龙头企业队伍逐年增大,自2000年初国家八部委评定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起,到2022年1月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七批412家的结果为止,评定总数已有1978家,全国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已达9万家。如此庞大的农业龙头企业队伍,正是循环农业发展的基石;探索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实践机制和优化路径,对带动“三农”发展,推进“三产”融合,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在对现有研究理论及研究成果梳理的基础上,作者开展了为期半年多的实地考察,对DY市JY区7家农业龙头企业及7个地方政府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结构化访谈,掌握了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同时,在互联网开展了三个多月的问卷调查和电话采访,对数据和资料进行了在线SPSS研究分析。论文包含六个部分,主要围绕“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这一核心,基于产业融合、渠道关系和循环经济的三个理论,对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形成条件、形态过程、带动模式、问题成因等进行分析;贯穿了“龙头企业与合作方共融,共促共建循环农业带动秩序”的思想,分别从做优带动服务环境、做实产业链延伸基础、做好带动机制升级三个方向,探索在“绿色转型、节能减排、生态优先、低碳循环”背景下,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实践机制和发展路径。 研究发现,在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实践形态主要有“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合社+农户”等模式;同时,虽然企业与农户签订了农业发展合同,但是当出现“市场价涨幅偏大、信息沟通不畅、利益分配不均、合同执行不严”等情形时,常会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影响了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积极性。分析得知,龙头企业带动循环农业发展的运作成效,又受制于利益联结、利益保障、利益调节、利益约束等机制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努力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强化二者利益关系的处理,加强农企之间的利益联结和权益平衡,可以减少不正当的利益博弈行为,有利于合作关系与带动发展的持续进行,能有效推进循环农业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产业融合振兴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