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32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总市值已超80万亿元。形成了以个体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并重的多元化格局,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发展中更值得关注和警惕的是股价崩盘事件,特别是在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频发的当下,股价暴涨暴跌现象更为严重。而每次崩盘事件都在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负面信息,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增加海内外投资者的信心和热情。因此,研究如何降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以及探索影响股价暴跌的更多因素,已成为学术界长期以来的重要议题。而当下,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由一家机构投资者同时持有行业内多家公司股权的现象(本文将其称为共同机构所有权)非常普遍。作为一种新兴所有权模式,其基于投资组合收益最大化目标和行业优势,相较于常规外部股东展现出更强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意愿。所以本文将探讨由共同机构投资者持股形成的共同机构所有权是否能够有效降低股价崩盘风险,以及它们如何影响市场的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共同机构所有权这一新兴所有权模式,开展共同机构所有权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的探讨。 本文从共同机构所有权视角入手,结合有效市场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以及非对称信息理论分析共同机构所有权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通过2007-2021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1)具有共同机构所有权的公司能够有效降低股价崩盘风险,支持了“协同治理”假说。且共同机构所有权持股比例和联结程度越高,股价崩盘风险越低。这一结果在通过Heckman两阶段检验、PSM+跨期DID检验、PSM+OLS、安慰剂检验等系列内生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在作用机制检验中发现,共同机构所有权能够通过持有多家企业形成的同行业势力与直接委派董事发挥其“协同治理”作用,最终通过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两条作用渠道来降低股价崩盘风险。(3)在公司内外部异质性环境中发现,共同机构所有权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在产权性质为国企、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高管具有金融背景的公司中显著性更强。 以上研究结果,为共同机构大股东在资本市场发挥积极的治理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深化了对机构投资者发挥“股东积极主义”的讨论,丰富了共同机构所有权的研究视角,对进一步发展引导共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对进一步深入地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创建更加优质的投资营商环境,以及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