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影响力日渐明显,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高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拥有高水平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特色的体现,其优势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能够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职业能力。同时,校企合作还可以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优势资源互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帮助高职院校实现“毕业即就业、入职即操作”的人才培养目标。从内涵而言,校企合作模式是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通过产学合作、双向参与的体制机制设计,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的良性发展和深度融合,以及政府、学校、企业、学生等多远利益主体的共赢。由于校企合作目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培养目标不同,具体的校企合作模式也不相同。实践中,高职院校已经探索形成了订单式、项目驱动、工学交替等独具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 尽管校企合作已经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但由于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惯性,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校企合作不够深入,相关主体对校企合作效果满意度较低,组织机构职责不够清晰,企业参与合作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法律保障不够健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通过对D学院校企合作实践经验与问题的分析,提出构建基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工学一体,校企合一”新模式,提出了以学生发展为本、校企互利共赢、整合办学资源的新模式建构原则。在实践层面,从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四方面提出了优化校企合作模式及其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政府层面,要强化校企合作的政策导向,加强监督考核,构建多方参与的合作平台;行业企业要制订职业标准,加强资格认证和监督评价,强化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主体性和积极性;高职院校要切实转变校企合作观念,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构校企办学资源的共享机制。校企合作模式创新旨在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