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国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路径有待深入探索和研究。清洁能源产业是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实现在国际产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具有深远意义。核电、风电、太阳能和地热发电已成为中国清洁能源的主要类型。在宏观能源利用体系的引导和金融体系发展的支撑下,地方政府不断提高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近年来,C县政府对于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给予鼎力支持,在推动核电、风电安全有序大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然而,C县政府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履职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经济调节能力较弱、市场监管职能缺位、社会管理职能未有效发挥、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落实不到位等均是影响因素。因此,对于C县而言,如何进行政府履职优化,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极富重要意义。 据此,本文以政府职能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为指导,在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借助于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结合C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等实地调研情况,梳理了C县政府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履职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剖析了这些履职存在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C县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中政府履职水平提升的对策和建议,旨在为推进C县乃至其他地区清洁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研究发现,目前C县政府在履职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仍存在地方清洁能源产业规划水平较低、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政策不足、清洁能源产业专业性人才缺乏、清洁能源产业链布局不完善以及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引导不足等问题。据此,本文认为C县政府应该从以下五方面进行履职水平改进,一是强化经济调节职能,二是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三是提升社会管理职能,四是提升公共服务职能,五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不断优化地方政府的履职能力,以此推动C县清洁能源产业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