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著作权转换性使用规则研究

著作权转换性使用规则研究

周曼云

著作权转换性使用规则研究

周曼云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南昌大学
  • 折叠

摘要

转换性使用规则是美国司法实践的产物,我国并无相关立法渊源,但作为处理著作权合理使用难题的一个新的角度和方法,该规则已频频出现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本文通过检索并梳理发现,截止2023年2月我国法院在裁判文书中提及“转换性使用”的纠纷共有30例,涉及共计51份裁判文书。对该51份裁判文书进一步研读可知,转换性使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可分为艺术转换类、游戏/赛事画面使用类以及信息检索类三大领域,目前该规则在我国还面临着无适用法律依据、界定混乱以及对其在合理使用判定中的作用认识不一等问题。 我国新修《著作权法》引入了“三步检验法”来界定使用作品的“合理性”,允许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增加合理使用的情形,使得转换性使用规则有了一定的适用土壤,但灵活性不够,仍然无法应对当下的环境和要求。在短时间内再修《著作权法》可能性不高的情况下,本文提出可以在相关行政法规中增设部分转换性使用情形,并对“适当引用”进行扩大解释。但从长远出发,设立合理使用要素检验式的一般性条款,兼顾转换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并修改兜底条款可使转换性使用规则拥有更大的适用空间。

关键词

著作权/转换性使用/合理使用/适当引用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非法学)

导师

孙玉芸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南昌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