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意义重大。其不仅在微观面向上关乎党的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更在宏观面向上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然而,当前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面临诸多困境,这些困境本质上来源于乡村治理体制和机制研究的混同。因此,突破乡村治理困境必须从体制和机制层面着手,一方面协调村支两委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元治理体制”同向发力,另一方面通过“多元治理机制”推进自治、德治和法治“三治”系统的深度结合。在协调推进过程中,宪法中社会系统分化的规范旨趣成为突破治理困境的着力点,其中隐含着多元体制沟通及“三治”桥接的规范路径。此为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总体命题,为论证该命题,文章分五个部分予以展开: 一是关于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般理论。先对乡村、治理和乡村治理的概念作出基本阐释;进而阐释乡村“一核二元三治”治理体系的基本内涵,解读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构成,明确乡村治理体制与治理机制的界分;继而借鉴法治发达国家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经验逻辑;而后厘析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明确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面向。 二是关于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嬗变与现实困境。通过梳理乡村治理体制与乡村“三治”在我国的生成史,包括与此相应的宪法法律、政策沿革和历史变迁,可以呈现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轨迹,总结一元化乡村治理体系向多元化治理体系沿革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同时,从治理体制与治理方式两个层面反思乡村治理的病灶所在。在治理体制方面,追问在“政社分设”改革后乡村治理体制现代化的权力结构,考察下层制度规定与顶层制度设计的扞格,以及乡村固有势力对“政社分设”治理体制改革的阻挠,从而找到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制的现实困惑和难题;在治理机制方面,对乡村“三治”各个系统的制度设计进行梳理,分析并评价乡村“三治”各个系统的运行现状,明确乡村“三治”分而治之的态势及其弊端。 三是关于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从政经分离到“一核二元”,在体制层面把握乡村治理的优化理路。先通过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理论揭示乡村治理体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在理论逻辑上,乡村治理要形成村组织的内部监督机制和村组织之间的外部监督机制。在实践逻辑上,乡村治理体制现代化要求村支两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必须实行人财分开和职能分离;进而通过选举上的合宪性要求对村支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交叉任职进行界定,同时结合他们各自的功能优势和互补性,证成他们之间形成结构耦合的权力结构,必须形成以村党支部为领导的“一核二元”乡村善治格局。 四是关于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从“一核二元”到“三治结合”,贯通乡村治理体制与机制。根据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理论,乡村治理体系包括“自治、德治和法治”三个社会子系统。通过宪法这一制度性沟通媒介,可以消解乡村“三治”各个子系统的内在价值冲突,防止“三治”之间在治理实践中的相互激扰,以充分释放乡村“三治结合”治理体系的整体治理效能。在乡村“三治”系统的优化路径方面,根据中央改革要求和乡村“三治”的地方试点建设,分析在“政经合一”和“政经分离”治理体制背景下,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和次发达地区乡村“三治”各个系统治理机制改革的路径及其运行情况,归纳出这两类地区乡村治理机制的成果与形态:在乡村自治机制改革方面,这两类地区均通过加强村党支部对村民自治的核心领导作用,促进乡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实现农民当家做主与党的领导相结合,但在“政经分离”治理体制背景下,乡村自治机制改革侧重村组织之间的外部监督和乡村经济的发展;在乡村法治机制改革方面,这两类地均通过“送法下乡”长效机制实现法治乡村的建设,但在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城乡统筹发展,其乡村法治化水平实际上与城市社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乡村德治机制改革方面,这两类地区均通过乡村社会力量或者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基层民主自治,调解乡村各类矛盾纠纷,但经济次发达地区更加侧重于乡村经济的发展。由此,通过乡村“三治”各个系统的机制改革实现“三治”结合与互补的多元化治理格局。 五是关于乡村治理的善治格局和法律保障,提出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的整合性方案。首先,论述多元治理主体在乡村“三治”各个系统中的作用,分别阐述乡村各类治理主体是各自系统的实施力量,在各自系统中展现自身的独特功能与优势,并根据多元治理主体功能的互补性,推导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才能促进乡村“三治结合”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其次,论述乡村多元治理规范在“三治”各个系统中的优化应用,从实证视角分析多元治理规范在乡村治理中的现实需要,并在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的语境下将乡村多元治理规范——国家法、政策和村规民约等乡村社会规范类型化为正式规范和非正式规范,进而分别阐述这两类规范在乡村“三治结合”治理体系中各自的功能优势,并从它们功能的互补性证成乡村多元治理规范合力共治的必要性,最后分别阐述多元治理规范在乡村“三治结合”治理体系中的功能优势,从而证成多元治理规范是乡村“三治结合”治理体系实施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