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数字经济浪潮席卷全球,传统服务贸易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催生出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数字服务贸易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全球贸易增长的新引擎,各国逐渐将贸易重心向数字服务转移。中国数字服务贸易规模在“十三五”时期持续拓展,增速位居世界前列,“十四五”时期我国继续高度重视数字服务贸易,寻求合作发展新机遇。RCEP作为近期签署的重要区域贸易协定,明确规定以数字经济为契机,赋能区域内各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是我国未来贸易发展的重点区域。因此,根据贸易非效率因素深入挖掘其对中国出口RCEP区域内其他成员国数字服务的影响,抓住RCEP协定创造的更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对我国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提升贸易竞争优势、促进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打造高水准的RCEP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数字服务出口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分析中国对RCEP成员国数字服务出口贸易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实证结果进一步测算和评估贸易效率。首先,从出口规模、结构以及竞争性与互补性这四个方面对中国向RCEP各国数字服务贸易出口的概况与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中国对RCEP国家数字服务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均体现在电信服务上,而在其他数字服务部门中国存在竞争劣势,说明中国的数字服务出口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次,本文梳理了相关概念和贸易理论,贸易效率是实际贸易额与理想贸易额之比,衡量了阻碍实际贸易额达到理论贸易最大值的非效率因素。本文结合RCEP协议中与数字服务贸易相关的条款,将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数字服务出口贸易效率的影响因素分为自然和人为因素并分析其作用机理。再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构建随机前沿引力模型,选取2001-2019年中国对RCEP14个成员国的数字服务出口为样本,实证分析互联网水平、通信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比等非效率因素对我国数字服务出口贸易效率产生的效应。 研究结果发现,双边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地理距离以及是否有共同边界与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均存在负相关关系;而出口目的地国的人口规模以及是否有共同语言与数字服务贸易出口均存在正相关关系。在贸易非效率模型中,互联网水平、通信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贸易自由度以及签订自贸协定均显著促进中国数字服务出口贸易效率提升;而文化距离和投资自由度将显著阻碍中国数字服务出口贸易效率提升。此外,不同的数字服务细分部门出口效率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也不同。整体来看,中国对RCEP成员国数字服务出口效率较低,除新加坡外,2001-2019年平均贸易效率均小于0.2,说明中国对RCEP成员国的数字服务出口受贸易非效率因素的阻碍较大。因此更应该抓住RCEP协定带来的数字经济战略机遇,努力消除非效率因素对数字服务贸易的阻碍。最后,本文结合非效率因素的影响效果与RCEP具体数字服务规则条款为我国未来的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