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召开标志着我国已经全面构成小康社会,我国要在保有打赢脱贫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向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继续奋进。近年来,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其中农民的收入水平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依然明显,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自2008年突破1万元后,到2021年已扩大至2.8 万元,城乡收入差距仍较大。数字普惠金融是一种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新型普惠金融,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利用数字技术扩大金融覆盖面。因此,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居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数据,通过固定效应模型、机制检验模型、门槛效应模型和分样本回归模型实证研究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差距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居民收入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且对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促进效应更高。(2)基于城乡创业活跃度的传导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创业活跃度产生显著的促进效应,且对农村居民的影响效应更大,创业活跃度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且在中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创业活跃和收入水平提高,进而缩小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效果更好。(3)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当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跨越门槛值后数字普惠金融才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起促进效应,而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在跨越门槛值后反而会削弱这种促进效应。(4)上述已经证明了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效果更好,进而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基于2012年至2018年四期CFPS微观农户家庭数据的研究结果进一步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仍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该影响存在异质性: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金融资产偏高的农户家庭中,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家庭收入的提升效果更大。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增收效应和创业效应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目前,数字普惠金融方面的研究已日趋丰富,并有部分文献已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但以创业活跃度为机制变量的文献还较少,尤其是从城乡居民创业的差异性视角的研究更是鲜见。本文通过多种实证模型揭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缩小的积极效应和普惠特性,阐明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及其差距的影响中城乡创业活跃度的传导作用及其异质性,并进一步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家庭收入提升效果存在的差异性,这对相关部门的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