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社会存在就有纠纷,而纠纷的有效解决需要以完备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依托。我国少数民族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需要从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各民族特有的文化背景,在处理地方矛盾纠纷上有着十分丰富的地方性知识。通过研究红河地区哈尼族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这一角度,有利于在新时期法制现代化的背景下加强对我国特色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同时对于我国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下如何有效化解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实现社会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解决民族地区的民事纠纷就必须对纠纷及其解决的历史传统和现状予以关注。本文以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哈尼族村寨为考察对象,运用实际调研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哈尼族村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容、纠纷解决依据及其形成原因的分析以求探明哈尼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为我国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促进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和建议。 首先归纳红河哈尼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理论,阐述红河地区哈尼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演进变化,分析总结红河州哈尼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独有特征,总结民事纠纷解决的依据以及常见的纠纷类型。 其次,通过田野调查对红河地区哈尼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得出纠纷解决机制在解纷依据、解纷主体以及机制运行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最后,针对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作为解纷依据的村规民约,突出乡贤在多元解纷中的作用,并提出法治的实现需要法律机制与其他社会机制相互协调相互补充,为了处理社会转型时期红河哈尼族地区出现的多元化纠纷,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红河模式”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