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公共危机呈现出高度复杂性、深度不确定性、极强复合性、鲜明跨区域性等新特征,使得传统公共危机的边界治理、单一治理模式不再适用。为了有效应对公共危机跨区域性形势,府际合作作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府际协同的前提,能促进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有序运行。 在此背景下,尝试对跨区域公共危机和府际关系两个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来明确研究主题,将协同治理理论和府际合作理论作为跨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问题研究的理论支撑,理清政府间合作治理的逻辑在于意识促成、资源驱动和利益牵引。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内容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合作模式探索、协议文本分析、资源协同调配三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对选取2013-2022年间跨省、跨市、跨区的110件政府合作治理案例进行典型呈现,探索出政府合作的横向、纵向和斜向三类模式,以及资源协同调配的两方面:协调应急物资和调配救援队伍;同时对签署的160份具代表性合作协议文本进行关键词提炼和政府行为探究,分析合作协议文本的共性和特性表征。结合以上府际合作实践,进一步探索我国跨区域公共危机协同治理的府际合作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合作理念上受“管理者”本位思想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易产生分歧;合作机制方面还有统一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责任共担机制未完善;合作制度上还存在公共资源破坏难以保障、政府责任承担困难以及利益补偿拖延方面的缺漏;合作救援技术的落后在于救援技术标准参差不齐和应急设备配置陈旧。最后从理念、机制、制度、科技四方面来完善合作路径:深化理念上,从签署协议文本和发展深度合作入手;健全机制上,需要明确合作内容建立统一决策机制、合理利益分配加强激励机制和细化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共担机制;完善制度上,制定公共资源保障制度、明确责任监督制度和建立利益补偿制度;强化科技上,强调要调整行政区域技术标准和鼓励政府与企业技术合作。府际合作问题研究为我国跨区域公共危机有效应对和多政府主体协同解决公共事务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