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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侦查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张怡宁

大数据侦查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

张怡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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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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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给刑事侦查带来了便利,大数据侦查的概念应运而生,并成为侦查机关打击及预防犯罪的重要方式。一方面,侦查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来进行预防犯罪,即当侦查机关在大数据监控下发现疑似犯罪的行为或发现犯罪线索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行为,防止不良结果发生;另一方面,当犯罪结果发生后,侦查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及网络技术快速地锁定犯罪嫌疑人,固定有关证据并对其进行分析,以打击犯罪。这不仅仅极大地提高了刑事诉讼的效率,而且还推动了侦查思维及侦查模式的变革。由于大数据侦查具有智能性、主动性、广泛性、深刻性等特点,因此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极有可能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及隐私造成侵犯,且这种侵犯的范围是较大的,方式也具有隐秘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受侵犯,民法典设置了人格权编,并设专章保护隐私权及个人信息,刑法也设置了侵犯公民信息的相关罪名,同时在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经颁布,这都体现了国家对个人信息的重视。但是,刑事诉讼法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仍存在空缺,这也使得大数据侦查中对个人信息时造成侵犯时无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 本文分为四部分,具体而言,第一部分是对大数据侦查及个人信息进行概述,了解大数据侦查的概念、运行方式及特征,并分析大数据侦查相较于传统侦查模式的优势,同时简述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辨析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关系,并明晰大数据侦查中个人信息体现出的价值;第二部分是对当前我国大数据侦查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了解现状并分析原因;第三部分是对域外有关学说、案例及立法经验进行总结借鉴;第四部分是对大数据侦查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完善建议,进行程序完善的设想,具体是指通过在明确大数据侦查的属性、对个人信息分类保护的前提下,确定程序运行的原则、程序的严格启动以及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同时完善内外监督和追责救济机制,从而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关键词

大数据侦查/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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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

导师

于增尊/庞世耀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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