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代孕的发展也愈发不可收拾,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不孕不育现象的增长都为代孕的发展提供了土壤,而代孕也成为了这类群体获得具有血缘关系子女的唯一途径。但是代孕对各个国家的伦理道德、公共秩序、传统家庭理念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因此代孕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禁止。正是因为不同国家之间对于代孕的法律规制存在极大的差别,由此跨国代孕现象产生并不断发展。跨国代孕现象频发,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对代孕的关注,但由于各个国家对代孕的态度不同,加之各个国家出于对本国公共秩序的维护,动辄援引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跨国代孕协议进行否定,导致跨国代孕协议效力得不到有效认定,继而导致亲子关系纠纷,儿童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跨国代孕协议效力问题是解决跨国代孕纠纷的前提,本文将从导致跨国代孕协议无效的主要原因进行展开论述,以期为完善我国跨国代孕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合理建议。 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就跨国代孕协议的相关含义进行概述,跨国代孕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其适用法律国家对于跨国代孕的态度,对于世界上部分国家对代孕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梳理总结,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跨国代孕协议的法律适用冲突,跨国代孕协议适用的法律是认定其效力的关键,跨国代孕协议因为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故而进行分别讨论,通过国际社会对于法律适用理论的介绍,以期为跨国代孕协议找到有效性认定的途径。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与跨国代孕协议的冲突,客观结果说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公共秩序保留理论,通过对蒙森案的详细梳理,可以看出公共秩序的冲突对跨国代孕协议造成的不同影响,通过司法实践案例的介绍为后续完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提供依据。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完善我国跨国代孕协议的法律规制的建议,通过对我国现阶段国情进行分析,从法律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完善、立法建议、加强国际合作四个方面为我国解决跨国代孕纠纷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