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不同种手术方式治疗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韧带损伤的临床疗效,为临床治疗提供一定的参考。 方法:回顾分析 2020年5月-2022年8月间,娄底市中心医院骨外科收治的 42例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是否行三角韧带修复术,将其分为修复组和非修复组两组,其中22例为修复组(行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三角韧带修复),20例为非修复(仅行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收集Lauge-Hansen 分型、手术时间、出血量、完全负重时间等临床资料,使用美国骨科足踝学会(AOFAS)踝-后足评分指标(术前、术后3月及6月)、VAS评分(术后3月)、内踝间隙(术前、术后3月及6月)、踝关节屈伸活动度(术后6月)、术后6月并发症、术后6月肌肉骨骼功能评分简表(SMAF)中的功能指数、情绪状态评分等评估两组踝关节骨折术后的临床疗效。 结果:42例患者进入随访,随访时间 6个月。修复组平均年龄(40.18±11.05)岁,未修复组平均年龄为(42.60±10.65)岁,两组无统计学意义;修复组、非修复组术后3月VA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组术后出现1例伤口红肿,并发症发生率为4.5%;未修复组伤口红肿2例,内踝疼痛2例,关节僵硬2例,未修复组并发症发生率30%,修复组与未修复组并发症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组与未修复组术后3月、6月踝关节AOFAS评分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修复组的踝关节AOFAS评分高于未修复组;两组在术后3月、6月踝关节MCS较术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组的踝关节内侧间隙(MCS)小于未修复组;修复组与未修复组在术后6月踝关节屈伸活动度对比有统计学差异(P<0.05),修复组踝关节屈伸活动度大于未修复组;两组在术后6月SMFA中的功能指数、情绪状态评分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修复组功能指数评分低于非修复组。相比未修复组,修复组在早期及中期均能获得更接近正常的内踝间隙、更大的踝关节活动度(ROM)、更高的AOFAS 评分、更佳的SMFA评分、更早的下地负重时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1.三角韧带修复手术治疗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韧带的疗效更好,可以获得更好的踝关节功能以及更早的回归社会。 2.合并三角韧带损伤的踝关节骨折患者,建议择行一期韧带修复手术,以求获得更好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