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人口众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一大特点,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相比于生活在城镇的居民,农村居民对于医疗服务的利用存在许多困难与阻碍,为了保障农民能够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我国2003年起开始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并于2010年逐步实现覆盖全国农村居民。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本结合农村农民特点设立的医疗保险制度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因而国家在2016年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首次正式地提出将新农合与城居保进行统筹整合,以期解决新农合不能够与时俱进地满足农民在医疗方面的新需求的问题。目前,这一政策已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泛推行,因此对于实施政策后产生的效果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对于后续如何进一步优化现有的整合制度,为各地区整合后进一步调整现有措施与标准提供一些可借鉴的思路。 本文首先梳理了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目前已有的研究中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研究大部分是从定性的角度展开论述,很多研究者都认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的大规模推行是有必要的,有助于提高公共医疗服务利用的公平与效率。在现有的定量研究相关政策效果的文献中,结论也普遍认同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是有益的,产生了改善参保群体健康状况、促进医疗服务利用,降低医疗负担等方面的效果。其次,本文对我国医保制度的发展历程、现状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和概括。本文在第三章介绍了研究相关理论基础,包括在罗尔斯正义论视角下的医保整合政策,以及Andersen医疗服务利用模型及其修正模型,说明了医保整合政策影响医疗服务利用的理论依据,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两个假设:(1)实行城乡医保整合政策对居民的医疗服务利用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2)城乡医保整合政策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程度有差异。 接下来本文根据CHARLS(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2015年和2018年分别处于政策开展前后的两期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模型(DID),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分析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政策对中老年农民群体对于医疗服务利用情况的促进作用。其中医疗服务利用情况通过近一个月门诊利用次数、近一年住院利用次数和近一个月是否自行买药(不包括按照处方抓药)三个指标进行衡量,调查对象是否产生城乡医保整合这一政策虚拟变量通过调查对象参与的医保在2015年和2018年是否发生变化来进行衡量,由于本文主要关注农民群体受到的影响,因此将2015年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2018年参与保险类型变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调查对象视为受到政策冲击,从而对其进行相关研究。 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中老年农民群体对门诊就医服务和住院治疗服务的利用,对于自行买药的影响并不显著;(2)城乡医保整合政策对于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利用的促进程度并不相同,对城镇居民的促进作用大于农村居民;(3)东、中、西部居民受到城乡医保整合政策的影响存在差异性,其中东部地区居民受到的影响最显著,西部地区受到的影响较弱,中部地区介于前两者之间;(4)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对慢性病群体影响显著,对于住院次数和门诊就医次数都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对非慢性病群体,影响力度下降明显,只对住院治疗次数呈现出较弱的促进作用;(5)对于不同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组受到政策的政策影响最为显著,低收入组次之,而高收入组则完全没有受到政策影响。 根据实证分析所得到的结论,本文尝试性的提出城乡医保整合政策的完善意见,使之更好的满足中老年农民群体的健康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利用水平与公平性。(1)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一方面,推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通过定向培养与公共卫生培训等方式为乡村卫生院引进人才;鼓励药品市场向乡镇下沉,对中老年人群中常见的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所对应的特效药推出相应的购买补贴政策。另一方面,鼓励中老年人转变长期以来“重治疗、轻预防”的理念,政府应在乡村中推出定期体检、免费健康检查等服务。(2)推动药品市场下沉、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推动药品市场向医疗资源较为落后地区的下沉,鼓励药品商进入市场,对于切实需要的群体提供适当的药品购买补贴优惠,并适当提高特定药品购买的报销比例。(3)优化医保统筹层次,提高基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应建立个人缴费与个人收入相挂钩,政府补助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动态增长机制;此外,政府应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由原先的县区逐渐向市级统筹,统筹层次的提高医保基金的稳定性与安全性。(4)医保政策向低收入农民群体倾斜,通过提供补贴,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或者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来帮助无力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