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为群众提供交通运输便利的重要窗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肩负着维护交通运输安全、保证交通运输畅通的重任,其执法能力对于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以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2018年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推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能推动我国交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推动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但各地区就改革过程中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面临诸多问题,因此如何改进并优化执法队伍,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成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课题。 本文以L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为研究对象,结合国内专家学者对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有关研究,总结梳理影响执法队伍改革成效的因素,运用人力资源管理4P、新公共服务、新公共治理理论,结合对执法者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访谈结果,深入分析L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剖析改革后执法队伍存在部门权责管理不顺畅、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执法人员压力大、执法水平不够等方面问题,同时从顶层设计不全面、执法人员准入门槛低、保障机制不健全、监督体制不完善等原因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L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高效融合的对策,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治理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 研究发现,顶层设计不全面使得部门权责管理不顺畅,人员准入门槛低致使执法人员素质较低,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人员压力大,监督体制不完善影响执法水平。因此,应当通过完善执法体制的顶层设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规范队伍建设保障、创新对执法人员的监管手段,确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