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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森林旅游竞争力评价研究

余丹

省域森林旅游竞争力评价研究

余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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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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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家方针和地方政府政策的支持,各地政府响应林业的转型发展,纷纷将森林旅游作为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与传统林业和旅游业相比,森林旅游因其独特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受到高度重视,从而成为林业发展中重要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和富民产业。新时代公众对于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发展森林旅游也成为了增进公民福祉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境内森林覆盖率较高,森林资源丰富,具备发展森林旅游的天然优势,但各地区的地形地貌特征、气候条件、自然景观等方面的差异会影响到森林资源的分布和类型,从而影响到森林旅游的开发和利用。此外,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作用,不同省份之间的森林旅游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本文以森林旅游竞争力为出发点,希望为区域间森林旅游的均衡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以省域森林旅游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在梳理了国内外关于“森林旅游竞争力”的相关成果和理论基础后,根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和技术基础—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析与评价—对策建议”的逻辑框架展开实证研究。首先,借鉴竞争优势理论和波特的钻石模型,以我国31个省市为样本,初步设计了省域森林旅游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然后利用相关性分析、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筛选和简化,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省域森林旅游竞争力评价模型,包括基础、核心、支撑和市场竞争力四个主要维度。其次,采用熵值法和变异系数法明确指标的权重,并使用TOPSIS法测算出31个地区的森林旅游综合竞争力和维度竞争力的得分以及排名,根据结果综合分析我国森林旅游的发展水平;运用系统聚类分析,以地图可视化的方式呈现竞争力水平的空间差异和变化状况,并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我国31个省份的森林旅游综合竞争力可分为三类:第Ⅰ类为强竞争力类,包括浙江、广东、江西、湖南、贵州、山东、江苏和四川8个地区;第Ⅱ类为一般竞争力类,包括湖北、河南、重庆、河北、黑龙江、安徽、福建、广西、山西、吉林、陕西、辽宁和内蒙古13个地区;第Ⅲ类为弱竞争力类,包括宁夏、新疆、云南、甘肃、上海、青海、西藏、海南、北京和天津10个地区。此外,不同地区在不同维度上的表现都各有优劣。最后,依据实证结果提出相关建议:在基础竞争力方面,要完善森林旅游服务设施;在核心竞争力方面,要促进森林旅游产业融合;在支撑竞争力方面,要优化森林旅游支撑环境;在市场竞争力方面,要打造森林旅游特色品牌。

关键词

森林旅游/竞争力评价/钻石模型/聚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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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

导师

谈国新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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