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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县长群体研究(1927-1937)

李政

湖北省县长群体研究(1927-1937)

李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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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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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县长群体研究是中国近代政治群体研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大都集中在对县长年龄、学历、地籍等方面的数据分析,对县长群体具体行政的相关探讨比较缺乏。本文试图从县长选用制度、人事制度和县长相关活动为切入点,力求更为全面地展示1927——1937年的县长群体状况。 辛亥革命后,中国的县官无论从名称还是职责范围都产生了较大变化。直到1927年后,县长制度才在湖北省确立下来,并在接下来的十年间不断完善,但这一时期湖北县长的选拔制度、考核制度、薪俸制度、交接制度的操作过程都存在相应的问题。从湖北省1927年到1937年这十年间县长群体的年龄结构、教育背景、籍贯信息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县长群体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大多数县长都接受过新学教育,县官地籍回避制度开始被打破的结论。同时湖北省县长群体在具体行政方面承担的任务繁多且复杂,对湖北的近代化既有消极影响但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具有明显的“双面性”。 1927——1937年,县级司法权力的变动导致县长兼理司法,这种制度出现了向传统司法模式回归的倾向,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存在很大弊端。国民党内部党争也影响到了基层政权的县长群体,南京国民政府的CC系、政学系、复兴社之间矛盾重重,这种内部斗争不仅消耗了其中央政权的力量,也对基层政权产生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在“剿共”活动中,县长群体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蒋介石对鄂豫皖根据地的围剿并不只限于军事,在政治层面也有各种要求,县长群体也被卷入其中,对中共在鄂豫皖根据地的活动造成了一些影响。 1927——1937年的湖北省县长群体一方面反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县官制度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取得了进步,具有明显的近代化特征;另一方面,县长群体也体现出来南京国民政府基层政权所存在的种种缺陷,存在行政困难,受到多方面刁难,被迫卷入党争等多方面的问题。而湖北省县长是全国县长群体的一个缩影,通过湖北省县长群体的研究,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透视南京国民政府基层政权的新角度。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湖北省/县长群体/县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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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中国近现代史

导师

马敏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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