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难题。为了应对全球气候问题,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二氧化碳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双碳”目标提出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日趋完善,统一绿色债券界定标准,规范绿色债券发行,多策并举鼓励扩大绿色债券发行和扩容,推出“碳中和债”、“乡村振兴绿色债券”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多种创新绿色债券品种,发行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双碳”目标对我国绿色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可以为后续政策的进一步开展提供理论建议,因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在回顾和分析国内外绿色债券发展历程和现状的基础上,选取我国2016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绿色债券月度面板数据作为实验组数据,选取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在2016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一般债券月度面板数据作为对照组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测算“双碳”目标对绿色债券信用利差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加深入地研究,本文将研究对象按照企业属性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组以及按照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组,以此针对“双碳”目标对企业属性异质性和发行方式异质性产生影响的差异性进行进一步探讨。 结果表明,“双碳”目标提出后绿色债券信用利差较提出前有所下降,“双碳”目标对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下降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从分企业属性来看,“双碳”目标对国有企业绿色债券的信用利差有着十分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并不显著。这意味着对于“双碳”目标,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所受的政策冲击有明显的差别。分发行方式来看,“双碳”目标对非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信用利差都有着十分显著的负向影响,但是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产品受“双碳”目标的影响程度更大。 本文建议监管应完善绿色债券市场投资体系,吸引国外投资者投资,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尤其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绿色债券市场融资,进一步扩容绿色债券融资主体。我国应加强培育投资者绿色投资热情,增强绿色债券市场流动性,进而提升绿色债券市场吸引力,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市场循序发展,为早日实现“双碳”目标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