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大致为距今10000年至4000年左右,本文按文化特征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距今10000年至7000年的上山文化(距今10000~8500年)和跨湖桥文化(距今8000~7000年)为第一阶段;距今7000年至5500年为第二阶段,包括河姆渡文化(距今7000~5000年)、马家浜文化(距今7000~6000年)、龙虬庄文化(距今 6600~5000 年)、三星村文化(距今 6500~5500 年)、北阴阳营文化(距今6000~5000 年)等;距今 5500 年至 4000 年为第三阶段,主要包括凌家滩文化(距今5600~5300年)、崧泽文化(距今6000~5100年)和良渚文化(距今5300~4000年)。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新石器时代的观念与信仰进行解读:葬俗反映的观念与信仰、艺术品反映的观念与信仰以及祭祀类遗迹中的观念与信仰。 第一阶段的上山文化和跨湖桥文化,有几件陶器上刻画了呈放射状的太阳纹,展现了原始的太阳崇拜。其造型简单,完全是模仿太阳的自然形态,属于早期自然崇拜。跨湖桥遗址发现的多层高台建筑 B 很有可能是一座用于祭祀太阳的祭台,每一层设置烧火坑是为了以火祭上天。 距今7000年至5500年,观念与信仰明显变得丰富多样。先民对生与死的明确界定以及灵魂观念、万物有灵观念是各种葬俗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太湖流域和江淮地区一带少量墓葬存在以陶器覆盖亡者面部的葬俗,还有刻意打碎陶器随葬的毁器葬,以及在死者口中放入玉石的口含物葬等。种种葬俗都彰显着人们相信人在肉体死后,还会有灵魂进入另一个世界。自然崇拜的对象多样,河姆渡遗址的双鸟朝阳纹鸟形器、泥质陶塑人头像反映着太阳崇拜和鸟崇拜,鸟被认为是太阳的使者。相比于第一阶段,距今7000年至5500年的自然崇拜,崇拜对象开始向着人格化神灵方向发展。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有所发展。马家浜文化罗家角遗址出土的捏塑人像,反映着生殖崇拜。马家浜文化骆驼墩遗址的Ⅰ号墓地北边祭祀区,分布有大量动物骨渣和一具人牲,这片祭祀区应当属于墓地配套设施,主要用于祭祀先祖;龙虬庄文化在建造房屋时埋入整狗以奠基,主要是希望以狗的护卫作用压制邪祟。 距今5500年至4000年为第三阶段,观念与信仰从第二阶段的松散、活泼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反映着当时社会形态的复杂化。玉器在第三阶段发展至极盛,凌家滩文化和良渚文化普遍出现以玉器随葬现象,如玉琮、玉璧等典型随葬玉器反映着以等级为核心的礼制。还有被刻画在各种玉器上的良渚神徽,也只发现于高等级墓葬,这表明良渚神徽是身份地位的标记物,同样展现着当时良渚社会的等级性和阶级性。独立于居住区的大型祭祀遗址也大量出现,凌家滩文化、崧泽文化和良渚文化都出现了高规格的祭坛。祭坛与墓地共存,表明在祭祀自然神灵的同时也祭祀着祖先。这种结合,是社会等级剧烈分化的反映。部族中处于社会上层的首领、巫觋等为强化自己的统治权威,将各路自然神灵的神性加于与自己有亲缘关系的祖先,祖先因此具备了神性,统治集团的统治权也得到法理上的确立。 纵观整个长江下游地区的史前观念与信仰,应当起源于人类对主宰人类命运的超自然力的不解和敬畏。灵魂观念和万物有灵观念引起了自然崇拜,之后又发展出图腾崇拜、偶像崇拜、生殖崇拜、祖先崇拜等等。至四五千年前,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和社会等级大分化,文明向着早期国家演进,社会的上层将宗教信仰作为统治的工具,于是信仰被人为的统一和规范,礼制逐渐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