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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律疏议》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胡馨予

论《唐律疏议》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胡馨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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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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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千百年来,公共安全始终是立法者需要面临的问题。尽管在古代,公共安全并不是首要保护的法益,但是民众的生命、健康以及生活的安宁与稳定是历朝历代乃至今日的执政者都需要考虑的内容。 本文以中国古代《唐律疏议》为例,希望能够借此探讨古代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处理方式。尽管在《唐律疏议》中并没有对公共安全犯罪予以单独规定,但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犯罪并不在少数,说明立法者已经认识到该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以法律予以规制。目前,法史学界和刑法学界对于《唐律疏议》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研究成果颇丰。然而,对于《唐律疏议》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却很少有学者系统进行梳理,意味着相关方面仍然存在探寻的空间。所以,笔者尝试在充分利用已有研究成果的条件下,对《唐律疏议》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进行系统研究。在明确相关概念以及罪名后,笔者对其详细论述,分析《唐律疏议》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犯罪形态等问题。同时,对唐朝司法实践情况的梳理也可以帮助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法律规范在当时的实行情况。

关键词

古代/《唐律疏议》/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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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史

导师

付春杨

学位年度

2022

学位授予单位

武汉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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