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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税收利益分享机制产业转移效应研究

郑春序

京津冀税收利益分享机制产业转移效应研究

郑春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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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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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创性地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确定了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形成产业联动、构建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等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产业转移,产业转移是实现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立足比较优势优化城市分工和产业布局的核心举措。近年来,京津冀产业转移取得显著成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序推进、京津冀三地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城市产业分工日益明晰,但是,对照实现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格局的远期目标,仍然存在明显差距,尤其是在涉及产业转移过程中各方深层次利益分享与成本分担补偿时还存在隐性壁垒。税收是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核心来源,研究产业转移过程中政府的税收利益协调,识别京津冀税收利益分享机制促进产业转移的作用机制与影响因素,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对税收利益分享机制与产业转移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在精准界定本文的核心概念之后,基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财政分权理论与产业梯度转移理论,分析税收利益分享对产业转移的影响。同时,采用演化博弈的方法,识别了京津冀地区的产业转移双方政府之间涉及的相关利益博弈过程,并从理论上推断京津冀地区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可以有效均衡产业转移双方政府之间的利益,进而促进产业转移的高效实施。之后,分别就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及税收利益分享机制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研究结果显示,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经济辐射带动能力较弱、财政严重失衡、相关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在参与分享范围、税种及比例、分享期限、配套机制上仍存在改进空间。 为进一步分析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京津冀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可以通过均衡产业转移双方政府间的税收利益,从而促进产业转移高效有序进行。这种作用在不同行政等级城市之间具有显著差异,在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同时,本文进行了研究数据的平行趋势检验、试验结果的稳健性检验,以及排除随机变量干扰的安慰剂检验等,进一步加强了本文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结合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在税收分享范围方面,建议将企业自主转移和具有产业转移实质但不具有转移形式的产业转移纳入分享范围;在税收分享比例及时间方面,建议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转移形式的税收分享比例,并结合产业特点区分税收分享时间期限;在税收分享配套机制方面,建议通过数字化促进税收征管协同、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进一步协调京津冀三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

京津冀地区/税收利益分享机制/产业转移效应/演化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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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税务

导师

庞凤喜/范宏彬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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