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进入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全面推进市民化的阶段,但我国劳动力迁移呈现出“迁移”为主、“留居”滞后的割裂状态,大量劳动力难以跨越定居门槛,无法实现市民化。流动人口的定居市民化进程关系到流入与流出地的资源配置与经济发展,是实现“十四五”规划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高质量城镇化的应有之义,因此研究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制约因素已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在我国有房才有家的传统观念下,城市高房价已经成为了流动人口定居城市的重要障碍。此外,流动人口定居城市并非一人之事,而是全家之措。因此,如何深层次的挖掘不同家庭结构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的需求以“因地制宜”的实现定居,以及在房价高企的现实背景下加快流动人口的市民化进程,对于城镇治理、城镇化高质量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基于家庭生命周期视角,以推拉理论和家庭迁移理论等为基础,采用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CMDS)数据匹配城市层面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首先探讨房价收入比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影响,其次考察收缩城市调节下的房价收入比与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关系,接着检验房价收入比影响流动人口居住决策的作用机制,最后从个体禀赋异质性、流动特征异质性、城市及地区异质性视角进行差异性分析。 研究发现:(1)房价收入比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有显著的挤出效应,且挤出效应仅存在于形成期和扩张期家庭中,在萎缩期家庭中不显著。(2)调节效应结果显示,收缩城市负向调节了房价收入比对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挤出效应,且在所有家庭生命周期中皆显著存在。(3)作用机制结果显示,房价收入比的上涨通过制约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度来削弱其定居意愿,但仅存在于形成期和扩张期家庭的流动人口中,在萎缩期家庭中不显著。(4)异质性分析表明,就个体禀赋而言,房价收入比对老一代、乡-城流动、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流动人口挤出效应更强;就流动特征而言,更高的房价收入比,意味着省内流动、流入地无自有住房、在现代行业就业的流动人口流出概率更高;就地区及城市差异而言,房价收入比对东西部地区、规模较大的城市及内陆城市流动人口定居意愿的挤出效应更强。 结合我国房价、流动人口现状以及本文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1)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以调控房价,降低流动人口的住房成本以实现安居。( 2)合理深化收入分配政策,给予流动人口一定的补贴性和保障性收入。(3)在收缩城市可以采取适当积极举措促使劳动力定居。(4)相关部门应当推动城市包容开放、普及民众的文化建设,以促使流动人口融入本地文化。(5)以流动人口需求为导向为其定居提供保障,提高政策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