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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法律风险的规制

伍松

论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法律风险的规制

伍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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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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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区块链技术在艺术领域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作品交易模式,丰富了作品创作和交易方式。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非同质化通证(NFT)因其具有不可篡改、去中心化、可溯源的特点,得以在艺术领域广泛使用。与传统版权中心化登记方式相比,NFT赋予了作者自主、高效进行版权登记的可能,在版权确权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NFT数字作品交易中,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了追续权实质意义上的效果,这种点对点的交易模式消解了中心化给著作权管理带来的不便。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避开了传统作品流通依赖于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弊端,创新了作品流通的方式,加速了作品在市场中的流通。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非同质化通证(NFT)在艺术领域的应用存在着技术安全、金融安全、著作权侵权等方面的风险。在风险治理方面,需要通过治理机制、法律规则、监管体系、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完善解决交易中存在的治理困境。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的内涵及其展开。NFT是区块链新的应用方式,被学界译为“非同质化通证”。对NFT的理解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NFT是一种虚拟数字资产;第二,NFT是一种权益凭证;第三,NFT区别于其所指向的特定客体。NFT数字作品的“铸造”并非著作权法上的发行行为,应当受到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首次销售原则是针对线下有形作品复制件转售的例外规定,在数字化时代其所期待的功能已经逐渐弱化,不能适用于NFT数字作品的交易。 第二部分,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的优势及风险。通过明晰其定义,理清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的流程,从中不难看出其具有版权确权、追续权的应用、高效流通的优势。基于NFT本身的技术特点,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存在着算法安全、协议安全、实现安全、使用安全、系统安全的技术风险。NFT常以虚拟货币交易,绕开了监管机构的监管,存在金融安全风险。借助NFT独一无二的标记作用,将其应用在著作权保护领域确实有着积极的正向作用,但是其中存在着一定著作权侵权风险。 第三部分,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风险防范的域外实践。目前并没有完善的域外经验可供直接借鉴,但是通过对NFT主要活跃地区监管信息的总结,比如美国、欧盟、新加坡等地区,从他们的监管信息中借鉴学习,并对监管趋势进行预测。 第四部分,完善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的风险防范与治理对策的建议。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风险的防范提出建议:一是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二是明确监管机构和职责划分;三是完善治理机制和法律规则;四是强化交易平台审查及合规责任。

关键词

数字作品非同质化通证交易/立法保护/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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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法律(法学)

导师

杨建学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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