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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邓钧文

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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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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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都强调了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在国家治理体系改革与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下,税收模式及治理体制也逐步转变,致力于从单一税收模式向协同共治模式转型,进一步彰显我国税收治理的现代化形态和战略措施。2021年3月2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诚共治,实现税收协同共治[2]。”为此,基于协同共治的视角对税收协同共治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有助于促进税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之间的协同,推进税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基于此背景,本文就以乐山市为研究对象,以公共管理为视角,借助协同共治理论、数字治理理论框架等研究工具,从乐山市税收征管保障的实际情况出发,对税收协同共治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期提高税收效率,助力协同共治。本研究首先以协同共治理论和数字治理为理论研究基础,对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发展历程、主要做法和阶段性成果进行深入分析。其次从乐山市参与主体、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协同机制、税收协同共治环境,以及社会组织发展等维度,探讨目前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剖析成因,助力寻求税收协同共治路径。再次以深圳市、南京市、荆门市等地区为代表,了解我国先进地区税收协同共治的经验,总结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的不足和发展方向。最后以乐山市现存问题和原因为切入点,从构建税收协同共治价值目标、发挥税收协同共治政策调控作用、充分应用数字化手段,以及引导多方力量参与税收协同共治等四个方面,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力图找到实现税收协同共治的经验与方法,为今后各地实现现代化税收工作目标提供普适性操作方案。 本文研究的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存在问题与对策具有一定针对性、实践性和代表性,借助对荆门市、南京市和深圳市税收协同共治经验,进一步为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提供理论支撑,并以国内外其他学者研究成果为借鉴,分析、论证乐山市税收协同共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实际政策、法律规范和行业需求,以及有关税收各方参与主体的协同等为依托,提出今后发展方向和战略实践路径。研究结果显示乐山市税收协同公治过程中参与主体配合不积极、协同参与能力不足、涉税数据共享不通畅、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参与程度低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乐山市缺乏有效的税收协同机制、数据系统建设滞后、税收协同共治政策保障不足、社会组织发展不够充分等,就此,本文在研究与探索中提出要构建税收协同共治价值目标、加强税收协同共治政策保障、充分应用数字化手段、加强税收协同共治的基础保障等举措,以期为我国其他地区税收协同共治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同时助力相关方向的研究更加成熟和充沛。

关键词

税收协同共治/联合稽查/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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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硕士

学科专业

公共管理

导师

张会平/陈靓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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