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越来越成为推动国际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信息传输、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简称信息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突出,逐渐成为互联网时代下国家信息化、数字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信息服务业面临国内外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局面。完全的自主创新离不开大量的资本投入和时间积累,短期之内难以实现技术突破,而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也开始屡屡遭受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创新之路举步维艰。因此,国内企业亟需寻求更加有效的创新资源获取渠道,以积极开放的姿态加入海外投资和研发合作中,通过获取外部创新技术优势实现自身的技术突破。本文结合我国信息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客观现状,聚焦信息服务业企业的技术寻求型OFDI活动能否实现逆向技术溢出效应,从理论机制和实证检验两个方面考察OFDI逆向技术溢出对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 通过理论机制分析本文认为,OFDI逆向技术溢出的实现包含了从企业技术寻求、资源获取,到企业内部的知识传导以及外部创新能力扩散四个关键环节。其中,资源获取的渠道有产业集聚、人才流动、研发费用分摊和研发成果反馈四种机制,在知识传导环节以内部网络初步实现企业层面的逆向技术溢出,当技术传回母国后进一步实现产业和国家层面的技术扩散。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建立基础回归模型,通过收集30个省级行政单位近10年的面板数据,以各省通过OFDI获得的东道国研发资本存量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检验OFDI逆向技术溢出对信息服务业专利产出的影响,同时考察对外开放程度等变量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显示,OFDI逆向技术溢出效应能够显著提升信息服务业创新产出能力;在异质性检验中,分区域检验结果显示中部和东部地区的信息服务业OFDI逆向技术溢出效应相比西部地区更显著,同时信息服务业非国企的OFDI逆向技术溢出效果优于行业内的国企。说明OFDI逆向技术溢出对信息服务业的技术创新具有积极正向影响,同时在经济开放程度度高、基础设施和技术相对成熟的地区逆向技术溢出效应更明显,对市场化程度和金融资本活跃度高的企业具有更强的正向影响。 在此基础上,本文针对如何高效利用OFDI逆向技术溢出对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从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提出了政策建议。一方面,我国应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优化双向国际投资结构;同时对内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整合汇集创新资源。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开展海外研发投资活动,在嵌入海外高新技术产业和研发网络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吸收能力,提高逆向技术溢出的转化效率以技术实力构建核心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