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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协同治理研究

刘应美

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协同治理研究

刘应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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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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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沿边开放,特别是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云南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获得了良好机遇,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开放的辐射中心与窗口地带。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伴随云南沿边对外开放步伐加快,物流、人流、信息流等生产要素跨域流动激增,涉毒、涉赌、涉诈、偷越边境等跨境社会安全风险也迅猛增加。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考察云南时强调指出,云南应增强走私、诈骗、涉毒、涉赌、涉恐、偷越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边疆稳固。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善于统筹好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夯实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基础。由此可见,加大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治理是维护云南边疆稳定,促进边疆繁荣的重点工作。目前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单一议题的割裂式专项研究,系统关切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治理研究不足,从而无法整体性揭示国家对外开放、内地边境一体化发展同社会安全风险“外溢”“渗入”之间内在逻辑关联。 综上,论文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协同治理理论视角,对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在发源地—边境通道—蔓延地纵贯衔接三个场域的协同治理展开研究,首先,剖析了云南边境地区突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及其生成环境;尔后,基于SFIC模型对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治理现状与困境进行解析;最后,针对异质性空间场域的协同治理困境,有的放矢地提出了纾解之策。 通过田野调查与文献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流动性社会背景下,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的致灾因子复杂难控,境内与境外因子、边民与非边民因子、线上与线下因子交融一体,相互催化。因此,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治理应突破局部区域(边境)治理的定见,积极创建内外协作、边境与内地协同治理新模式。(2)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国际协同治理应充分利用好“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契机,促进云南边境地区及“缅越老”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完善制度保障与监督问责机制,积极应对域外大国挑战。(3)加大边境通道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尤其应注重口岸、通道出入境人员、车辆、货物等安全查验和非法定过道跨境活动管控的同步治理。(4)完善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蔓延地协同治理起始条件、制度设计,积极构建政企社安全治理共同体,优化协同流程与加大治理资源投入。 基于已有研究的有益探索,本文创新点如下:(1)切入视角新颖。以协同治理SFIC模型为切入点和主线,对发源地—边境通道—蔓延地三个场域的协同治理起始条件、制度设计、催化领导、协同过程以及监督问责五个维度进行审视,试图建立一个关于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的发源地—边境通道—蔓延地系统耦合协同治理的全过程图景,并为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建议和思路。(2)研究内容新颖。鉴于边境通道是遏制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外溢”“渗入”的关键防线,本文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边境通道协同治理从边境安全研究中剥离出来,列为单独章节进行专项研究,弥补了以往对云南边境通道公共安全研究不足的缺憾。(3)研究观点较为新颖。目前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移动”“跨界”“跨境”特质,超出了云南边境地区属地管理权限与能力。鉴于此,本文提出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的跨域合作互动新范式,重点探寻了横向府际合作互动新范式,即在同一上级政府主导下,协商建立跨地域社会安全风险治理基金,以及配套的激励机制,激发内地与边境合作共治的内生动力。这对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由政令主导下短暂型、被动型的“运动式”应急援助治理向稳固型、主动型的常规治理转变具有一定探索意义。

关键词

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社会安全风险/协同治理/SFIC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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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博士

学科专业

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

导师

李俊清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中央民族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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