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我国司法界日益关注的问题之一,划分涉罪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鉴定边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去标签化”,给予其再社会化的机会,符合青少年司法体系的理念精神。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引入司法社会工作者观护帮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正。司法社工作为一支专业队伍参与到青少年司法中,可以与司法机关及其他社会力量在观护帮教中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地帮助和教育,有效避免涉罪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社工通过专业的价值理念和科学的工作技巧介入到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中,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在充分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属性基础之上,为其提供多样化的帮教服务。以“人在情境中”的视角展开帮教服务,在“司法本位”的准则下开展工作,促使帮教对象正确认识自我,顺利回归社会,保证司法社工在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服务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基于J市W服务中心的实践经验,运用参与式观察法、访谈法分析司法社工在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服务中的角色扮演,以服务对话、社工访谈、帮教对象自述的途径,梳理出司法社工在观护帮教中扮演教育者、监督者、支持者、调查者、信任关系建立者、信息接收与传递者、风险评估者、资源链接者的角色,在角色扮演的基础上对司法社工的角色功能进行了分类,并就W服务中心观护帮教中的其他参与主体进行角色对比。由此得出本文的结论如下:在角色扮演方面,一是司法社工具有自身独特角色优势,能够为帮教对象提供更专业系统的服务;二是司法社工在观护帮教中承担着多重角色,这些角色并非独立存在而是综合作用于观护帮教全流程;三是司法社工可以借助规范化的司法体系进行更科学的帮教服务。在角色功能方面,一是司法社工可以激发帮教对象潜力,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在司法社工缺乏专业培训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帮教结果出现潜功能。因此,打造高质量司法社工队伍并保证高质量的观护帮教服务,要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提供科学的专业培训,保证司法社工清晰的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