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我国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它以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业人才,促进民族地区人力资本开发为目标,丰富了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人才的供给,优化了人才结构,为民族地区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2023年是“少干计划”正式实施的第17个年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总结梳理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呈现的问题及不足,对今后“少干计划”政策的调整、完善等工作尤为必要。 本研究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对政策文本、招生数据等资料的整理,对“少干计划”出台的历史背景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概述,捋清政策的变迁进程,同时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个方面对17年来政策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一是实现政策耦合,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实践,“少干计划”以教育为抓手,与其他教育政策相互交叉、协调发展,为西部地区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人才,助力地区发展;二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人力资本红利的开发,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少干计划”每年定向选拔培养出的5000名高学历少数民族学生或汉族学生,未来返乡必定是工作西部地区建设的“排头兵”;三是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少干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促进了民族间交流,各所培养高校也在教学管理中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奋力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及团结互进的校园文化;四是实现社会进步,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从人才培养层面来说,“少干计划”在培养阶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稳定观教育,帮助少数民族同胞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和矛盾观,从国家层面来说,“少干计划”维护了教育公平。 基于研究问题和目的,本研究主要采用个案研究法和半结构式访谈法。研究者选取了 M大学作为案例高校,通过对少干生、参与少干生培养工作的教师进行半结构式访谈,了解不同群体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态度与看法。研究将存在的问题划分为主观与客观两个层面。从主观层面来看,少干生群体在招生阶段政策认识模糊,培养阶段学习动机不足,就业阶段无法建立清晰的职业规划;从客观层面来看,报考阶段国家制定的招生计划“一刀切”,招生单位的文理科录取比例失衡,在培养阶段,招生单位设定的培养目标同质化严重,缺少针对性,在就业阶段,地方就业环境不理想,专业与岗位难对口。 根据史密斯的政策执行过程模式,本研究从政策、执行机构、目标群体、政策环境四个层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存在内在限制性、执行机构的执行力不足、目标群体存在认知偏差、政策环境建设乏力。研究建议,政策层面需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统筹规划就业政策;执行机构层面,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就业保障机制,招生单位应制定多元化培养方案以及重视少干生就业工作;目标群体层面,少干生个人应提升学习动机,增强个人竞争力,同时树立正确就业观,保持良好就业心态;政策环境层面,应积极构建政策执行生态,同时完善监督与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