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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耦合视角下乡规民约对森林生态保护的影响研究

黄冲

制度耦合视角下乡规民约对森林生态保护的影响研究

黄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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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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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高新科技的应用,森林生态保护效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即使拥有相同技术背景,不同地区的森林生态保护效果仍存在差异。针对上述问题,部分学者将之归因为森林治理制度的不同,并将乡规民约视作解决新时代森林生态保护问题的有效方法。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乡规民约并非“万能灵药”,部分极端情形下甚至成为森林生态恶化的催化剂。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耦合理论为该现象提供了合理解释,该理论认为单纯依靠任一种制度(如乡规民约等非正式制度)都可能导致治理失衡,多制度耦合应为更优路径。因此,本文以制度耦合为研究视角,以湖南省怀化市为研究对象,基于2005年、2007年、2009-2012年、2015-2017年及2019年县域统计年鉴和怀化市森林资源统计年报及410份调查问卷为主要研究数据,通过理论分析、田野调查、计量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等方法,实证研究不同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对森林生态保护宏观效果的影响,以及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对森林生态保护的路径和机理,并提出相应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通过不同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的宏观保护效果比较研究,证明乡规民约的不同制度耦合状态可以显著影响当地中短期与长期森林生态保护效果。具体而言,在中短期效果中,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对当地森林总生物量、总植被固碳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p<0.05),明显优于制度非耦合状态乡规民约;在长期效果中,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在保护本地名木古树方面也明显优于制度非耦合乡规民约,其名木古树单位面积储存量(28.876株/千倾)明显高于制度非耦合地区(12.434株/千倾)。 (2)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的森林生态保护路径主要分为以制度约束和组织管理为主的“直接路径”,及以文化习俗和宣讲教育为主的“间接路径”。实际应用中,乡规民约的“直接路径”影响力更为显著,“间接路径”中的文化习俗影响力逐渐减弱,意味着该状态下的乡规民约开始具备部分正式制度特性。 (3)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通过直接行为情境实现森林生态保护微观机理。在直接行为情境中,林业政策法规与森林生态保护的意识和行为,在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与森林生态保护效果之间起到显著的完全链式中介作用(β=0.159,p<0.01);参与者间的信任度在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对林业政策法规的影响中起到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β=0.091,p<0.01)。这意味着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通过其“内生性”和“中介作用”地有效发挥,使当地村民对林业政策法规更为认可并积极配合执行,并使得乡规民约参与者的森林生态保护意识和行为大幅提升,建立起有效的森林生态保护行为情境,最终促成良好的森林生态保护效果。 (4)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通过间接行为情境实现森林生态保护微观机理。在间接行为情境下,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灵活性”特点,使多数村落可以构建整体结构较好、合作契合度较高的森林生态保护社会网络。但由于乡规民约本身具有强烈的乡土社会关系,并不能完全解决离散子群所造成的小集体抱团现象。此外,制度耦合状态并非一成不变,部分村庄因单纯照搬他人经验、缺乏村民集体参与反而削弱乡规民约特性发挥,使其向制度非耦合状态演变,滋生潜在风险。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论文认为制度耦合状态下乡规民约有助于实现森林生态保护的新时代要求,可以在条件允许的地区试行。在此过程中必须克服实际困难,优先构建乡规民约的制度耦合条件;完善乡规民约的森林生态保护路径,尤其是优化间接路径中的文化习俗影响;促使乡规民约主要参与者完成自身优化,从而提高内部运行效率。

关键词

乡规民约/制度耦合/森林生态保护/社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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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博士

学科专业

生态学

导师

罗攀柱

学位年度

2023

学位授予单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语种

中文

中图分类号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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