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也是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报告中所强调的重要内容,而在我国农村地区,电子商务这一新业态的兴起和发展为探索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一股新能量。自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电子商务”概念之后,中央政府对支持农村电商这一新兴业态的发展都是年年有规划的,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首次提出要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数字经济与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战略全局添薪助力。中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电商要想实现高质高效发展,就需要金融力量的参与。现代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使数字技术逐渐与普惠金融结合,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模式,该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农村边远地区金融服务缺乏的问题,为扩大农村地区金融的辐射面积、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支撑。如若农村电商与数字普惠金融有机结合,则能有效解决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难题,带动农村电商发展迈向更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本文立足于以上背景,经过全面归纳梳理前人在相关方面的研究理论,深入探究了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之间的影响。首先,以乡村振兴为背景分别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农村电商的发展现状及二者之间的影响机理;其次,选取2011年——2020年28个省的相关数据,利用熵值法测算出各省的农村电商发展水平,采用北京大学测度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分析二者之间的影响关系。结果表明:一、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该结论在数字普惠金融及其三个子指标的角度上检验之后均成立;二、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商发展的正向促进作用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三、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对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具有正向调节效应。在文章最后,依托于实证研究所得的结论并结合乡村振兴背景给出针对性的对策:一是要强化我国农村的数字普惠金融硬件设施;二是要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农民金融素养;三是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在不同区域的均衡协调发展;四是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净化农村电商生态;五是要加大对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确保农村电商的金融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