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ForeignDirectInvestment,简称OFDI)流量高达1788.2亿美元,居全球投资流量第二,OFDI存量27851.5亿美元,居全球投资存量第三。根据传统OFDI理论,中国应该先从比自己经济水平落后的地区开始投资,然而,根据《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5目标国中,有3位是离岸金融中心,2位是发达国家,同时有学者研究发现,这些目的地并不是最终投资地,其中部分流向发达国家,部分进行“返程投资”。基于传统的OFDI理论并不能解释中国企业OFDI的这种投资现象。根据制度逃离理论,新兴市场企业会因为母国制度的不完善或制度政策与企业经营错配导致企业成本增加从而进行制度规避。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与企业经营成本息息相关的财税制度和政策仍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那么在财税体系完善的进程中,是否会对企业的OFDI行为选择产生影响?如果有影响,其动机和路径是什么?已有研究尤其是国内学者鲜有关注中国企业制度规避动机和现象的解释,涉及具体政策尤其是针对税收体制改革对企业规避OFDI行为的影响更少。 本文从税收征管和OFDI相关文献入手,结合制度逃离理论,发现企业制度逃离OFDI来自于税收征管机构的独立。一是,税收征管机构的独立增加了税收征管机构的征税力度和企业的经营成本继而迫使企业进行制度规避行为;二是,税收征管机构的独立增加了企业的实际税负和国内逃避税成本,继而增加了制度逃离OFDI。基于上述背景和影响机制,本文使用2014-2020年上市公司样本,将2018年国地税合并这一重大税务机构改革制度作为准自然实验,考察税收机构改革对企业OFDI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国地税合并确实增加了企业的OFDI。然而,在区分避税地和非避税样本后,OFDI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了非避税地样本,说明国地税合并增加了企业相对合法的制度逃离OFDI而不是制度套利OFDI,这一结果在平行趋势、预期效应、安慰剂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旧稳健。机制检验表明,企业OFDI的增加主要来自税收机构征税努力增加和企业营业利润的减少,而其制度逃离行为来自实际所得税率的增加和违法成本的提高,且东道国经济自由度越高,企业制度逃离OFDI规模越大。